作者:小编 日期:2024-12-28 12:55:16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1月26日我局拟对临沂新发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15000吨速冻调理食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二级排放标准(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隔油气浮+水解酸化+A/O池+沉淀池+消毒,处理能力50m3/d)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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