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编 日期:2025-02-27 00:04:31 点击数: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22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409批次,已检验409批次,406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3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茂名市昌恒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绿豆酥”(规格:250克/盒,生产日期:2024-12-23)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7099-2015)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北斗星百货有限公司根子分公司经营的标称福建古田山友菌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茶树菇”(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4-08-01)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茂南区陈点印象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蚝汁叉烧包”(生产日期:2024-12-17)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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